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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出国进修、访学、海外医学博士申请领导品牌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选派医护人员赴国外研修的通知

2016-03-03 1744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委计划组织省市医院临床医疗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赴国外国际知名医疗机构参加短期(3个月或14天)研修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床医生赴国外培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临床医生赴意大利、美国、英国、德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以色列以及荷兰进修项目,培训时间约3个月。
(二)培训内容:根据每位医生的专业背景安排到不同国家的相应科室,由带教老师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进行临床观摩和实践操作,并组织学员到不同医院或科室参观,学习国外先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临床医疗诊断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
(三)培训费用:
1、美国和英国培训费用人民币64800元/人,意大利、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瑞典等培训费用均为人民币56800元/人,包含国外进修期间的住宿费(住宾馆,集中管理)、餐费(英国项目除外)、部分市内交通费、临床进修实践、网费、水电费等费用。医生的国内国际交通费、保险费及签证费另计。
2、德国培训费用为人民币53000元/人,包含中德往返国际机票和学员在德国期间的食、宿、行、保险等费用。国内交通费、签证费另计。
(四)报名条件:热爱祖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医学英语基础较好,听说能力强,能进行有效的专业沟通和交流,身心健康,能较快适应国外工作和生活。
二、护理骨干赴新加坡培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护理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赴新加坡医疗机构及护理学校进行学习和交流,时间约为2周。
(二)培训内容:学习新加坡独具特色的医疗保健与护理制度、现代医院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病人术后护理及有效沟通、医院护理文化建设、护理人才培养等内容。
(三)培训费用:约人民币30000元,含在新加坡发生的讲座费、资料费、现场教学费、食宿费、交通费(仅包括培训行程内的地面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国内国际交通费、签证费、行前培训费由各派员单位另行支付。
(四)报名条件:护理管理人员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热爱祖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不超过50岁,身心健康。
三、其他事宜
1、所有项目的培训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直接转至相关机构,我委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做好2016年出国(境)经费预算。
2、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临床医师安排相关英语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3、培训人员出国前需与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协商解决有关费用和相关待遇问题。培训人员必须履行回派员单位工作五年的义务。培训期间的有关待遇按国家公派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4、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直各医院积极推荐研修人选,名额不限,并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医护人员赴国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报至我办。